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12-12 14:49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1、艺术类专业要求
  •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 第七条
  •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 2、按照分数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 3、外语要求
  •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
  • 第八条
  • 第九条
  •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51;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职业学院;邮编:150317。

第三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统招院校。

第四条: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学院2021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同时按照国家高职扩招政策,我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校毕业生、职高毕业生,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面试,成绩达到入学标准上报省考试院统一录取。同时学生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外省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六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艺术类专业要求:艺术专业承认省招办联考成绩,按省招办录取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按照分数优先、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3、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放开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黑价〔2017〕29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等工作。报考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与招生办取得联系。学院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考察、指导和监督。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150317

联系电话:0451—82916666、82927377、82916869

传真:0451-82935555

联系人:康薇  网址:www.*** 

咨询QQ:

官方微信号:

到达学院的交通方式: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乘33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原标题: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哈尔滨市政府所属的市属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2009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始进行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2022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哈

2022年哈尔滨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2年哈尔滨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2年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学院概况: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院1958年建校,开设发电运行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等特色专业。

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为做好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1〕43号)及《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2021年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055。第四条办学类型、层次及学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2022年哈尔滨广厦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

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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