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联系电话、收费标准)

2021-04-29 11:28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69.7元。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印章。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表中具体列明。

2.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2600-5800元/人·学年收取。

3.学费和宿舍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4.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人/年。

(2)校奖学金及其他资助方法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奖学金,其中校长奖学金高达10000元/人/年;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021年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院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置专业级差;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历史学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排序,物理学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物理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历史学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历史成绩排序,外语类物理学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物理成绩排序。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511060、0411-62511061、、

学院网址:http://www.***.cn

学院招生网址:

7. 艺术类专业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021年进档考生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七、其他: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校“零起点”教学。




原标题: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8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29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学校自然情况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各省招生计划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分专业及分省招生计划院系专业科目要求合计分类合计辽宁河北福建广东湖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安徽山西河南陕西甘肃新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江西2026202611371331015107020604032110204130708070301830管理系旅游管理文/历史84602254213122346311理/物理242222213333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分专业及分省招生计划(图)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师范大学举办、以文科为主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独立学院)。自2000年成立,至今已有21年的办学历史。学校设有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共开设23个专业,现有19个专业在全国20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高考普通本科网上录取工作现已开始,河北省艺术类已经正式投档,现将河北省艺术类投档线公布如下。后续各个省份的录取数据将随录取工作的进展陆续更新,敬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关注。录取结果查询请同学们关注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现可在学院官方微信平台、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zx.)首页“录取查询

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

培养类型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各学科、专业80003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055200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2年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3年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00002年0451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90002年045400应用心理硕士150002年125400旅游管理硕士200002年1351艺术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①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②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约合39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省份分数线及志愿填报时间汇总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和家长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填报志愿,截止当前,我校招生省份分数线及志愿填报时间均已公布。

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录取联系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录取联系方式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录取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1-、、、(手机)传真:0411-2018年新生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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