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招生计划)

2021-06-23 11:48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
  • 第三条学校概况
  • 一、学校名称
  • 二、办学类型
  • 四、学校代码
  • 五、学校地址
  • 六、学校基本概况
  • 第四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五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
  • 第六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
  • 第七条学费标准
  •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 第九条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
  •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
  • 第十一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
  •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
  • 第十四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
  •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
  •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
  • 第十五条实行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河北、辽..
  • 1.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河北、辽宁、江..
  •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
  •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
  • 第十七条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艺术
  • 第十九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
  •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
  •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
  • 第二十三条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
  •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工..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
  •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 第二章招生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后续管理
  • 第六章附则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天津美术学院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书画艺术(绘画)、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院长办公室执行招生纪检监督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社会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学费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有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
愿的省份,录取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实行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的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
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http: //www.***
E-mail:tjgyms@***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真:022——26773252
纪检监督电话:022——26786331邮
编: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原标题:2021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图)

2021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人数办学形式学制招生范围视觉传达设计66全日制三年全国广告艺术设计30全日制三年全国产品艺术设计66全日制三年全国服装与服饰设计54全日制三年全国室内艺术设计96全日制三年全国展示艺术设计30全日制三年全国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30全日制三年全国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33全日制三年全国包装艺术设计30全日制三年全国工艺美术品设计30全日制三年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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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工程技术类毕业生)

序号专业计划1现代物流管理222关务与外贸服务223连锁经营与管理224国际商务225电子商务226跨境电子商务227大数据与会计218旅游管理229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2210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2211电气自动化技术211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113机电一体化技术2114智能焊接技术2315工业机器人技术2116工程造价2317建设工程监理2118建筑工

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

202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大中专艺术类招生考试平台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

中专补充提醒:各位考生在填写[学籍信息]信息时,必须首先选择[考生类型],再进行后续信息的填报。中专考生“学籍档案”中“考生类型”、“考生学历”、“应往届”息填报说明:报考舞蹈、器乐六年制的:、◆如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或小学五年级(六三学制的六年级、五四学制的五年级))请选择“小学生”、“小学”和“应届”◆如目前就读初一年级(即六三年制的七年级、五四学制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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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层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招生简章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层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天津市艺术学校(原天津市戏曲学校)是始建于1956年的艺术类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设有戏曲、音乐、舞蹈、戏剧、杂技等多种艺术门类专业,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毕业生中多人次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奖”、“梅兰芳金奖”等奖项。中国北方曲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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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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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天津体育学院附属中专部是2015年1月经天津市教委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天津体育学院。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科研、训练等设施,具有教学、训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天津体育学院与天津体育局共建了天津羽毛球队、天津橄榄球队、天津赛艇队等专业队伍,代表天津市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附属中专部以天津体育学院为依托,每年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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