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21]6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202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序号学院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学科门类/专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如下: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2017-2019届毕业的、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均要求已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第一次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已经结束。近期有部分学生反应并有强烈报考意愿,经学校研究决定,延长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招生专业及咨询
2021年1月27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陕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进行了明确。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向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省招办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8日--8月31日登录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第二学位→填写详细信息→勾选报名专业)(http://www./zhaosheng/wsbmb.aspx)2.提交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hzs@.cn(1)本人签字确认的
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教育部批准,202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招
云南省2021年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一览表省编代码:6176专业科类计划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批次学前教育文史1本科四年20800二本及预科汉语言文学文史1四年19800二本及预科药学理工2四年19800二本及预科护理学文史1四年20800二本及预科
2020年综合评价入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之间,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