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学校代码、招生计划)

2021-06-24 16:0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
  • 第五条 学校全称
  • 第六条 学校代码
  •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
  •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 第九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
  • 第十条 学校简介
  •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
  •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
  •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 第十九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
  •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
  • 1.浙江省生源
  • 2.省外生源
  • 7
  •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
  •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
  • 第二十四条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
  •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
  •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
  •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与资助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76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第九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邮编:321100。

第十条 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由浙江师范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现有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1个基础部,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在招专业21个,在校生8200余人。产业经济学、化学和生物学3个学科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生态学,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应用化学,省级特色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空间安全、汉语言文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浙江省首个本科招生的特色专业网络空间安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229118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艺术类专业要求不低于60分。以上成绩以满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类)间分数级差。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第二十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 学校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等,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xzzs.***.cn/

联系电话: 

传真:0579-82291190、0579-82293161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1100。

三十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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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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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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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202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一、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由浙江师范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现有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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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省内招生计划

类别学院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学费备注普通类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与英语专业复合班)4年63不限24750工商管理类4年120不限18000按类招生,含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与英语专业复合班)▲,一学期后专业分流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方向)4年170不限24750按类招生,含财务管理、会计学,一学期后专业分流金融学4年72不限24750法学院法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省外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小计科类文史理工历史类物理类文史理工艺术(文)历史类物理类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文史理工国际经济与贸易(与英语专业复合班)1131114324422232137工商管理类211116324231631138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方向)33112645553492255金融学23212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计划

类别学院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选考科目:3+3模式选考科目:3+1+2模式学费备注普通类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与英语专业复合班)4年100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24750工商管理类4年158不提科目要求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18000按类招生,含工商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与英语专业复合班)▲,一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省内录取分数线

学院专业计划人数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最低分位次号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7122182工商管理类金融学.1118520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方向).3121701法学法学类.1111486文学汉语言文学.9105436英语.2117937设计艺术设计学类.79737理学应用化学.1119854生物技术.4105866环境工程.1110505食品质量与安全.7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录取分数线

省份计划性质计划类别科类批次招考类型计划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江苏非定向普通类文理综合文科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统考.3非定向普通类文理综合理科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理科类统考.1广西非定向普通类文史本科第二批文史类.3非定向普通类理工本科第二批理工类.3江西非定向普通类文史第二批本科文史.3非定向普通类理工第二批本科理工.1安徽非定向普通类文史文理科本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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