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11-23 17:23  湖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
  •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
  • 第三条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第四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
  •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有
  • 第六条学校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
  • 第七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
  • 第八条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
  •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
  • 第十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
  •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
  •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
  • 第十三条湖南大学根据各省
  • 第十四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 第十五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
  •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
  •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第十八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
  • 第十九条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
  •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 第二十一条湖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
  •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
  •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南校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邮政编码:410082);财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别有:统招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台湾学测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

第六条学校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七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

第九条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湖南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排序进行录退。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专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湖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包括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代偿、大病救助、惠民工程在内的资助工作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湖南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cn/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23560、88823067、88823578、88823565,传真:0731-88823070

湖南大学招生咨询邮箱:admi@***.cn

湖南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1-88821680

来源: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原标题:2022年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标代码为10532,英文名称为“HunanUniversity”。第三条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南工商大学,国标代码为10554,英文名称为“Hu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andBusin

2022年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学校基本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住所。学校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学校英文名称:HunanAgricul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第四条院校代码:12661第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中医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湖南工商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大学,英文译名为:Hu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andBusiness。(二)校址南校区:长沙市岳麓区岳

2022年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层次、性质与地址。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咨询QQ群

各位亲爱的考生和家长: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湖南工商大学的关注,为给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我校开设了针对各省(区、市)本科招生报考的QQ咨询群,欢迎您加群咨询。群内管理员是我校招生办公室老师,在线为各位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各位考生和家长进群后,请按照管理员要求修改群昵称,群内发言仅限于招生咨询,禁止发布与招生考试无关的内容,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22年中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South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2〕3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专升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