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临碧波荡漾的湘江,后倚秀如琢玉的岳麓山,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对学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给予高度评价,提出了岳麓书院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大科学论断。
学校下设27个学院,拥有本科专业7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7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学科进入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其中专任教师2293人,院士1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1人,国家级特殊人才6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5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7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4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1个,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创新团队9个。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100人次,全球高被引学者32人次。
二、学院简介
千年学府,百年建筑。湖南大学系我国早期现代高等建筑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建筑学科由刘敦桢、柳士英、蔡泽奉凤等著名建筑学家于1929年创办。90余年以来,以培养建筑学领域高端设计、教育、研究、管理高端人才为主要目标,依托湖湘地区的自然、经济、文化特征,应用现代建筑的理论、技术、方法,积极探索实践创作实践、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相融合的特色人才培养方式。1962年成为国务院授权第一批国务院授权的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1984年成立建筑系;1990年恢复五年制本科;1996年首次通过专业评估;2003年成立建筑学院;2008、2015年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培养评估通过(合格有效期7年)。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2014)、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地方建筑科学与技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2019)、丘陵地区城乡人居环境科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20)。2021年,更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
三、专业介绍
建筑学专业下设建筑设计及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4个主要方向,通过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实现前沿领域对接,已形成了“地方建筑创作”、“可持续建筑技术”、“绿色宜居村镇”、“建筑遗产数字保护技术”等特色与优势方向。承岳麓书院千年文脉,续中南土木建筑学院学科基础,依湖南大学综合性学科背景,适应全球化趋势及技术变革特点,着力培养创新意识、文化内涵、工程实践能力兼融的建筑学行业领军人才。
1.培养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人员、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建筑相关工作者,大中型设计院、设计公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建筑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2.培养目标
在职攻读建筑学专业主要面向建设与规划部门、建筑行业工作者、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为适应全球化、技术变革及社会转型对建筑学科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立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趋势,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创新思维和探索精神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拥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2.掌握扎实的建筑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以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思维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熟悉建筑学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3.较为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
3.专业方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4.申硕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授课对象
国民教育本科毕业以及国民教育认可的成教本科毕业(含学时学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8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学费30000元
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10000元
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所有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五、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力统考→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联系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六、课程培养方式
(一)课堂集中面授;
(二)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2~3次课程;
(三)培养方案为建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在校内进行。考试方式可以包括笔试、课程论文或结合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考试;
(四)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每年五月份由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考试科目为英语和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两科,可分科报考,成绩8年内有效。
七、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附:主修课程设置(本课程表为上年度建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每年度课程可能依据湖南大学建筑学硕士培养课程体系有更新调整,以实际安排的新课程为准)
同等学力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2020) |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时间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公共课 | 20001M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秋、春 | 考试 | 必修 |
20002M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秋、春 | 考试 |
20004M | 研究生英语 | 2 | 秋、春 | 考试 |
20005M | 人文素养类课程 | 1 | 秋、春 | 考查 |
专业基础课 | A2004001M |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 | 1 | 春 | 考查 | 必修 |
A2004003M | 现代建筑理论 | 2 | 秋 | 考查 |
A2004004M | 建筑史论与史学方法 | 2 | 秋 | 考查 |
A2004005M | 绿色建筑与集成化设计 | 2 | 春 | 考查 |
A2004006M | 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 | 2 | 秋 | 考查 |
专业选修课 | A2004010M | 建筑策划与后评估 | 2 | 春 | 考查 | 修6学分 |
A2004027M | 乡土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 | 2 | 春 | 考查 |
|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法 | 2 | 春 | 考查 |
A2004023M | 南方建筑节能新技术 | 2 | 秋 | 考查 |
A2004009M | 建筑与城市设计 | 2 | 春 | 考查 |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务办(同等学力申硕办)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