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元化途径和自主选拔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
我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和《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对网上报名的6487名考生进行审定,共有4966名考生符合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按照学考赋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7倍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以及素质特长生直接进入学校综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
各位考生:我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成绩已经揭晓,即日起,考生可通过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http://swyt..cn/apply/main.jsp)在报考查询-测试结果查询栏目里可以查看自己的成绩。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综合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
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测试(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测试(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安排如下:一、【考试形式】通过“学习通”平台和“腾讯会议”,采用“双机位+直播监考”模式进行考试。二、【考试时间】正式考试时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已经完成“三位一体”综合素质线上测试工作,并按照入围生源数不超过专业计划5倍及同分带入的原则,确定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现将入围分数线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本公示至5月9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为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和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的精
考生,您好!欢迎参加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线上测试,4月12日起可以登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或打印准考证,以便获取正式考试口令号和准考证号。一、正式考试时间注:创业管理、工业设计考生于4月16日上午9:00开始登录,9:40前未登录考试系统者则无法参加考试。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文遗保护与利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各位考生:大家好!欢迎参加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宁波财经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方式采取“线上测试”,并对线上测试做出如下安排,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一)正式考试时间日期考试时间科目考试说明4月16日(周六)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