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南京医科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南京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探索优秀人才选拔机制,规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类型
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根据要求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杨晓钟院长,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工作流程
(一)网报及材料提交
本次网报时间:2021年12月11日-12月31日,考生提交报考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考生所提交材料包括: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报名前需联系导师确认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具体到二级学科,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
4. 报考全日制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的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培养的证明一份(本校应届生不需要此证明),往届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一阶段)复印件各一份。
5. 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 定向、委培硕士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报考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书面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0.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11.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12. 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2022年1月4日-1月10日
1.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以招生导师所在学系为单位,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2.资格审查小组对初审通过者材料进行评审评分,并确定入围参加资格考核人员的名单:学术背景20分、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学术成果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综合考核:2022年1月11日-1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科研设计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一)
(1)时间:1月11日-1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形式:开放性科研设计,将科研设计的指定题目通过邮件通知考生,要求5天内完成。
(3)内容:科研思维与科研设计能力考核(满分30分,占总成绩30%):撰写报考导师指定题目的科研设计。由报考导师和所在学系专家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一进行评分。
(4)材料提交:科研设计书电子版(邮件以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命名)于指定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hayyyjs@***。
2.综合答辩考核
(1)时间:2022年1月17日-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图书馆二楼会议室。
(2)形式:远程网络考核,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设1名考核秘书。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
(3)内容:满分70分,占总成绩70%。 网络远程综合答辩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专业外语、专业课、实践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二)、综合答辩,来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其中综合答辩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专家现场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4)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留存备查。
3.成绩计算
计算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科研设计成绩(满分30分)+综合答辩总成绩(满分70分,其中专业课10分、专业外语10分、实践能力考核20分、综合答辩30分)。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10天,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监督保障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2021年12月27日
原标题:2022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