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分数线、填报志愿、录取结果、收费标准)

2022-11-23 20:43  山东协和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
  •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
  • 第四条学校名称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学校类型
  •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
  •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
  •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
  •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
  •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九条招生专业
  • 第十条招生范围
  •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
  •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
  •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
  • 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
  •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
  •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
  •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
  •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 3.山东省普通本专科均实行以“专业
  •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注
  • 5.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
  •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 7.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公布..
  •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 9.内蒙古自治区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
  • 第二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
  •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
  • 第二十三条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
  •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
  • 第二十五条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
  • 第二十七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
  •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
  •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范围
  • 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第六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范围

第九条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招生范围

我校在各省投放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含校企合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2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第十二条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含校企合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类/音乐学统考本科合格证。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 30%计算。

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省外美术类/音乐学本科专业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根据专业综合分或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

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

3.山东省普通本专科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报考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注:医药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

5.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7.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公布的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本科专业具体选考要求见学校网站或招生简章。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9.内蒙古自治区的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之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 www.***.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

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

2022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

2022年山东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

2022年山东女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

2022年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

2022年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

2022年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

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校荐生专业和计划(图)

2022年山东协和学院单独招生(普通类)拟录取结果查询通知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普通类)拟录取结果已公布,您可通过我校官方网站(www.、www..cn)“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入口”查询本人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5月26日下午15:00。我校严格按照山东协和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