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商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成立东吴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我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2年东吴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如下(详细信息可查看《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20200 |
应用经济学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
7 |
1 |
城市与区域发展 |
2 |
国际贸易 |
3 |
大数据与金融科技 |
4 |
金融学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 |
运营管理与供应链管理 |
2 |
战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 |
3 |
会计学 |
三、申请条件
1、符合《苏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
2、符合《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或《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的报考条件;
3、申请人须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外国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80(5年有效),或 IELTS≥6.0,或 TOEFL≥85。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若硕博同属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则毋须提交);
4、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5、外语能力证明(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7、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考生将以上申请材料于2022年2月15日17:00前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大学东校区东吴商学院财经科学馆206办公室蒋老师收,电话:0512-67162396(特别提醒:材料邮寄只接收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
五、综合考核
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一)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实际动手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3、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考核申请人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按一级学科、由至少5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各占1/3。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二)考核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以及外语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
(2)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材料审核。
(三)具体安排
1、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本细则第四条)。
2、2022年3月4日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3、2022年3月16日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组建各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并将通过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的拟录取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2022年4月中上旬,经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7162396
联系人:章老师、蒋老师
电子邮箱:sdsxyyjsfs@***
学院主页:http://sxy.***.cn/
八、其他事项
1、东吴商学院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7161367,电子邮箱:mlj68@***。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本细则由东吴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材料.zip
东吴商学院
2021年12月30日
原标题:2022年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