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2-11-30 03:37  文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一、学校名称
  • 二、办学类型
  • 三、办学层次
  • 四、学校代码
  • 五、学校地址
  • 六、网址
  • 七、咨询电话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 第八条
  • 第九条
  •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
  • 第十九条
  • 第二十条
  •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二条
  • 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四条
  • 第二章 招生机构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 第五章 后续管理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文华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03,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五、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六、网址:

七、咨询电话:027-87599198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文华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舞蹈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得到辅导员、学部、招生办、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华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本、专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2年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2年文华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专升本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咨询电话:027-87583638联系人:郑老师、程老师、肖老师缴费咨询电话:027-87583376联系人:王老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报名条件(一)

2021年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文华学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

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学校名称:文华学院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

2022年武汉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

2022年湖北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InstituteofFineArts,国标代码10523

2022年武汉晴川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普通专升本官方QQ群:一、学校简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办学条件评估验收合格高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已招收七届◆中国工程院院士、武汉大学前校长刘经南教授为学校首席顾问,各二级学院院长均由武大教授

2022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结合我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有良好的思想

2022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

2022年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我院2022年面向全省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一、学院简介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始建于2002年,是由湖北工业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

2022年武汉东湖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报考专业应与专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退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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