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2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
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请各位考生凭本人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cn/zsxt/web/xsLogin/login.zf)查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警察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学校全称:浙江警察学院(代码:1148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学校地址: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二、组织机构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教育部院校代码:11481浙江院校代码:0030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招生计划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
各位考生:欢迎报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现将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安排通知如下:测试时间1.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2.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于8:00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测试证、健康申报表和身份证等原件进场,8:45后考生不得进场,正式测试9:00开始。测试地点教学楼A楼、C楼和D楼(请考生及家长关注“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
各位考生:欢迎报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现将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安排通知如下:测试时间1.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2.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于8:00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测试证、健康申报表和身份证等原件进场,8:45后考生不得进场,正式测试9:00开始。测试地点教学楼A楼、C楼和D楼(请考生及家长关注“浙水院三位一体招考助手”微信小程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关于公布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各位考生: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结果如下:专业普通考生通过人数低学考折算分特长生通过人数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2708520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80746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285602护理学4208112详细名单见附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2022年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第三条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及本招生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