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报名条件)

2023-01-09 10:26  华南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省份
  •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 (一)符合各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
  • 三、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
  • 四、报名程序
  •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 (二)网上提交材料
  • 1.个人陈述
  • 2.高中一-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及高三一模成绩及排名
  •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社区服..
  •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
  • (三)材料初审
  • 五、学校考核安排
  • 六、收费标准
  • 七、招生咨询

各位家长、考生: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报考资料,我校于2023年1月9日10:00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省份

2023年,我校将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五省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各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三、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

专业名称

3+1+2选考科目

3+3选考科目

备注

机器人工程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智能制造工程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人工智能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物理

生物医学工程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物理或化学

不招色盲色弱

分子科学与工程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物理且化学

不招色盲色弱

备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其中,招生专业分子科学与工程将调整为软物质科学与工程,具体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于报名截止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2.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及高三一模成绩及排名。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非必需),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

江苏考生以报名提交时的专业志愿顺序作为高考录取及安排专业依据,请谨慎提交。

(三)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上旬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初审通过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学校考核费,学校考核费用:40元/生,考核费缴纳后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学校考核安排

学校考核包含机试和面试环节。具体的考核时间、形式、内容等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学 费:9.5万元/生·学年。学校已建立与收费相适应的奖助学金保障体系。

七、招生咨询

1月9-16日,我校邀请多位专家教授、学术大咖推出系列直播——2023年综合评价政策解读线上咨询会()。

另外,各位家长、考生还可通过招生办公室、招生宣传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admission.***.cn/30774/list.htm)咨询相关政策。学校寒假期间(1月4日~2月19日)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咨询。

单位/宣传组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0-87110737(1月4-21、2月1-19,9:00-12:00、14:30-17:00)
生物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020-81181699(9:30—12:00,14:00—16:30)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 020-81182105(9:30—12:00,14:00—16:30)
前沿软物质学院 020-81181700/87111328(9:30—12:00,14:00—16:30)
微电子学院 020-81181622(9:30—12:00,14:00—16:30)
未来技术学院 020-81181683/81181674(9:30—12:00,14:00—16:30)
广东招生宣传组 020-87110737

附件:报名流程图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原标题: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通知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通知

各位家长、考生:2022年,我校将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五省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招生。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报考资料,我校于2022年1月17日10:00开通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n/),截止报名时间等以教育部批复的招生简章为准。各位家长、考生可通过招生办公室、招生宣传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admi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广东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上海市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江苏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浙江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我校2022年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基于高考基础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一、招生对象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与计划视生源情况择优录取,商务英语不超过85人、日语不超过15人。二、招生对象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所在中学为教育部批准的2023年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符合2023年

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延长台湾学测招生报名时间通知

各位台湾学测考生:为方便考生准备报名材料,现将报名时间延长至4月12日12:00,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条件,上传有效报名资料,确保上传的文档完整且清晰。其他要求请点击查阅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2021年3月3日

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广东省深化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

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教育改革个案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模式,经批准,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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