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信息(考试成绩、报名方式、报名条件)

2023-03-13 17:00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
  • 第二条学校全称
  • 第三条学校地址
  • 第四条招生层次
  • 第五条办学类型
  • 第六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
  •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城乡建..
  •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城..
  •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
  •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
  •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 1.报考普通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
  • 2.报考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
  • 第十二条报名方式
  •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要求
  • 第十四条考核办法
  • 第十五条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
  • 第十六条监督机制
  •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
  •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的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经..
  •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
  • 第二十三条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在普通高..
  •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高职提前招生院校将..
  •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本简章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报名考试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其他
  • 第七章附则

2023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543,江苏省内代码1255。

学校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曾被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荣获省委省政府“高质量考核争先进位奖”,现为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第四条招生层次:全日制省属公办专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监督机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内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省内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考生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且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普通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中“合格”科目6门及以上。

2.报考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中“合格”科目5门及以上。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申请形式: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5日,截止到3月25日17:00。

申请网址: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四条 考核办法

学校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测。

合格性考试折算分: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15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7分;历史和物理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10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5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7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3分。满分100分。

政策加分: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3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月14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1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20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4月26日前,院校完成第二轮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第十五条 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十六条 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并对其实施监督。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校纪委举报电话:0519-69872179。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提前招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考生,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政策加分

普通类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语数外3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历史和物理2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如还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若仍相同则院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依据总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同分则依次比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语数外3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历史和物理2门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如还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若仍相同则院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的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20〕369号和苏财综〔2002〕162号)按学年收取公寓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 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详见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专题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在普通高考前完成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高职提前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600-136、0519-69872118、69872133

招生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邮编:213147

第二十六条 本简章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3年2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第二轮招生计划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第二轮招生计划招生代码:1255报名时间:4月21日9:00-22:00报名网址:https://www./注:具体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元/学年建筑艺术学院建筑设计805300建筑室内设计805300古建筑工程技术405300无人机测绘技术4053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805300测绘地理信息技术405300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4068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406800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1355300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405300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40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⒉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二)申请流程1.申请形式:网上申请。2申请时间:2021年3月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代码(图)

2018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

1、2018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入口:http://58.213.145.37/,时间:2018年1月15-23日8:30-19:00(报考考生首先进入报名系统填报报考志愿,非免试考生,需报考语数外三门联测,并完成支付,确认报名即可;免试考生,只需要确认报名即可,不需要报考语数外联测。成绩达4B或1A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其他免试情况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点击下面的入

2022年江苏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

3月9日,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将正式开始报名,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网上报名时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分两轮进行,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报名,报名网址为gk.。第一轮报名时间安排是:3月9日至11日,系统开放具体时间为:3月9日、10日每天8:30至22:00,3月11日8:30至17:00。第二轮报名时间安排是:4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中职注册入学中职对口单招(注册入学批次)专业计划

招生代码1255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国家公办大专·欢迎报考一、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特色学校、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学校、江苏省建设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建设领域人才培养特别贡献奖、江苏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省“3+2”专本贯通项目计划表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国家公办大专·江苏招生代码1255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公办大专·欢迎报考招生代码: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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