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江苏省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一、学校全称: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招生代码: 1311。办学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 185 号。招生层次: 专科。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 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三、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四、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五、招生专业
序号 | 类型 | 招生专业 |
1 | 普通类 | 航海技术 |
2 |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
3 | 轮机工程技术 |
4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5 |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
6 | | 船舶工程技术 |
7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 |
8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9 | 建筑工程技术 |
10 | 工程造价 |
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12 | 交通运营管理 |
13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14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15 | 大数据与会计 |
16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7 | 现代物流管理 |
18 | 电子商务 |
19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20 |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
2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23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24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2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7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8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29 | 数字媒体技术 |
30 | 大数据技术 |
3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34 | 建筑室内设计 |
35 | 艺术类 | 环境艺术设计 |
36 | 视觉传达设计 |
37 | 退役士兵 专项 | 航海技术 |
38 | 轮机工程技术 |
六、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七、报名条件:
已参加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10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须具备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不可将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同时填报。
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合格科目数不作要求。
退役士兵考生无需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八、报名方式:
第一轮: 3 月 23 日至 25 日 (截止时间为 3 月 25 日 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gk.***) 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第二轮: 4 月 20 日 9:00 至 15:00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gk.***) 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填报。
九、已参加 2023 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另须填写《江苏省 2023 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 3 月 17 日前由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递交给学校。
十、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新入职海员体检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涉及专业为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符合的考生请慎报上述专业, 以免影响个人就业。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由于行业特性,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更适合男生报考。
十一、考试安排:
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第一轮测试时间为 4 月 8 日,第二轮测试时间为 4 月 22 日,测试地点为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测试内容参照高中课程标准,三科总分为 200 分。外语科目以考生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安排测试;高考报名填报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以外语种的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以英语安排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十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十三、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总分 300 分。 其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 10 分 (不合格不计分),总分 100 分;文化素质测试:总分 200 分。
十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 400 分。 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 10 分 (不合格不计分),总分 100 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省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原始成绩, 总分 300 分。
十五、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 200 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 号)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 在上述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计算条件的, 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 20 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 20 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 20 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 5 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 10 分。
十七、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十八、学校不收取提前招生考试费用。
十九、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 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 元。
二十、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 号、苏财综〔2002〕162 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1200-1400 元。
二十一、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航海类专业奖学金、订单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 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学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 为更好的服务于海洋强国战略,学校对就读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船舶工程技术、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六个专业的学生, 给予专业补助 1000 元/年。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6 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 须向高考报名地县 (市、区) 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二十三、本简章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 由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四、学校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 185 号
邮政编码: 226010
咨询电话: 、0513-85960868、85960968传真: 0513-85960868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3 年 2 月
原标题:2023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提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