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土木交通学部结合学部实际情况,根据南工校研〔2019〕34 号《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土木交通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申请-考核制”属于博士招生考核方式之一,适用于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
二、选拔原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书面推荐意见。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二) 资格条件
1、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本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 。已完成硕士生期间要求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
2、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须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达到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加试要求。
(三) 学术条件
1、英语水平良好,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CET-4≥425;
(2) IELTS≥6.0,或 TOEFL≥85;
2、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获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期刊学术论文 (学生一作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2) 申请并公开至少一项国家发明专利 (排名前三, 并在学生中排第一)。
四、选拔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费及个人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部,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原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两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信原件、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普通招考的往届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浦 口区浦珠南路 30 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土木工程学院 (立德楼 206) ,李军辉收,邮 编 : 211816,电 话 :025-58139597。
备注: 必须通过 EMS寄送申请材料,恕不接收其他快递;如发生因考生个人材料准备不足或未能按时寄送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材料集中审核的情况, 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 材料审核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学部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组成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合水平、学术成果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 (百分制) ,低于 60 分即为材料审核不通过。材料审核打分细则 如下: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 (40 分);考生学术成果和创新能力 (60 分) ,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经历、学科背景和学术成果等。
(三)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具体如下:
1、初试
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进行初试 (笔试) ,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语考试:CET-6≥425、IELTS≥6.0、TOEFL≥85、在英文国际期刊上 (会议论文除外) 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 SCI学术论文。英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两门业务课 (百分制) 成绩计入初试成绩。
提交初试成绩,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所有考生初试成
绩,并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
将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 (其中不少于三位博导) ,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一般每位考生不少于 30 分钟,并给出复试成绩 (满分 100 分) ,低于60 分将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
(1)考生 PPT介绍个人科研经历、 已取得科研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规划 (10 分钟左右)。
(2) 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学术视野、交流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
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复试构成。
(四) 拟录取名单
1、普通招考考生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各成绩所占比例如下:
(1) 材料审核成绩 30%;即材料审核成绩 (100 分) ×30%;
(2) 综合考核初试成绩 30%: 即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200 分) ×15%;
(3) 综合考核复试成绩 40%:即面试成绩 (100 分) ×40%。
2、硕博连读考生综合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与综合考核复试成绩构成,各成绩所占比例如下:
(1) 材料审核成绩 30%;即材料审核成绩 (100 分) ×30%;
(2) 综合考核复试成绩 70%:即面试成绩 (100 分) ×70%。
学部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提交拟录取名单,英语加试考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025-58139597 李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025-58139382 刘老师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025-83239533 唐老师 城市建设学院025-58139652 崔老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2022 年 11 月 15 日
原标题: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