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规模 720 名左右 (含推荐免试直博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数为准,录取 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进行调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人数 详见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基 本学习年限为 3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 博生) 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
三、选拔方式
医学院 2023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 取。
( 一 ) 申请-考核制
1. 申请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③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④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须在博士生入学 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 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 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 不予报到注册。
⑤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考生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 相同或相近,且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报考“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 接项目”(简称 “临-专”项 目,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有标注) 的考生必 须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 (最 迟须于入学前进入专科基地培训)。
2. 申请材料提交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者,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至 12 月 15 日在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上 报 名 ( 网 址 : https://yzb.***.cn/wsbm1/bsbm1.htm ),报名时须在网上同时 提交体现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学研究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 同类 材料若有多份文件,须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上传完成后建议下 载文件自行检查)。
( 1 ) 应届生需提交:
1 身份证;
2 学生证;
3 学籍认证报告;
4 硕士期间成绩单;
5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6 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不少于 2000 字 ) 和论文目录等;
8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3000 字,可参考 报名系统中模板);
9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 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已录用 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10 获奖证书;
11 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 等 信息 )。
( 2 ) 往届生需提交:
1 身份证;
2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 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
3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
4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 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6 硕士学位论文;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3000 字,可参考 报名系统中模板);
8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相关专利 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著已录用 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9 获奖证书;
10 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 等 信息 )。
备注:外语选择语种为法语的考生须提交五年内 ( 2018 年 1 月后 获得 ) 的 TCF/TEF/DELE/DALF 法语水平考试相应证书扫描件,须达到 B1 (含 B1 ) 水平以上方可申请。
研究生院将于 2023 年 2 月底再次开放报名系统, 以便考生更新 发表(或录用)论文、学位论文(或摘要)、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材料,请 届 时 关 注 医 学 院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站 ( 网 址 : https://www.***.cn/yjsy/zsgz1.htm ) 通知。所有申请材料须如实提交, 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有资格。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选择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 (具体安 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 举行 的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博 士 生 英语水 平考试” ( 届 时 以研 招网 (https://yzb.***.cn/ ) 通知为准 )。外语选择语种为法语的申 请者,只需提供五年内 ( 2018 年 1 月后获得) 达到 B1 (含 B1 ) 水平以 上的 TCF/TEF/DELE/DALF 法语水平考试成绩或证书即可 (最迟于复试 时提交招生办),不组织统一的法语水平考试。
4.材料评审
医学院按学科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根据考生外语成绩、 以及学习和科研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 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得出材料评审成绩。
5.综合评分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规模,结合考生外语成绩 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设定各学科专业综合评分成绩的合格线 (综合评 分成绩由外语成绩和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各占 50%计算而得,满分 100 分)。各培养单位各学科将根据招生规模及达线人数,按综合评分成绩 由高往低的原则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6.复试
进入复试者即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以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 为主,满分 100 分;
②综合面试。包含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主要考查学生的 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满分 100 分。
复试时需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报 名网站下载并至少保存 1 年 ) 及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
7.录取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即:综合评分+专业课成绩+综合 面试成绩〕排列名次, 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或综合面试成 绩不及格者 ( 即得分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网上 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以其它招收方式拟录取考 生的通知书一起发放,秋季正式入学。
( 二 ) 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关于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收办法详见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 三 ) 硕博连读
1. 招生对象
仅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1 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生须 根据硕转博招生要求,并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 后,方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申请。
2. 招生程序
( 1 ) 申请硕博连读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具 体起止时间以医学院网上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并用 A4 纸下载打印 “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同类材料若有多份文件, 须合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
①硕士阶段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相关专利等科研成果,如论著已发表需附杂志发表的论文全文,如论 著已录用未见刊状态需附录用通知扫描件及论著全文)。
②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3000 字 );参考模 板:《科研计划书模板》
③至少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只需提供专家的Email 等 信息)
( 2 ) 申请者可免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选拔,与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进入复试的考生同步复试、择优录取。
( 3 ) 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 份 (从网上报名系 统下载并用 A4 纸打印);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③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 (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 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④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不少于 3000 字,可参考 报名系统中模板);
⑤招生培养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录取名单经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网上统 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以其它招生方式拟录取考生 的通知书一起发放,秋季正式入学。
四、报名费与学费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 250 元/人,网上 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本科 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 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 ) 及《上海 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 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 号 ) 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 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上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教 育 收 费 公 示 (https://www.***.cn/caiwu/info/1030/2228.htm )。
五、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 定向就业博士生,应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人事档案须转至医学院,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 手续。
六、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招生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 校,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 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 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暂定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举 行 (届时以研招网 (https://yzb.***.cn/ ) 通知为准 )。
2.申请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将由学校在 2023 年 4 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确定进入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名单,请及 时关注。
3.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 关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 复习资料。
6.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 将及时予以公告。
7.学籍和学位认证:
( 1 ) 学位认证报告:登录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 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 “学位认证 报告”;
( 2 ) 学籍认 证 报 告: 登 录 “ 高 等教育 学 生信 息 咨询网 ” 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 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 “学籍 认证报告”);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 1 楼 315 室(邮编 200025 )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Email:y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