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 2023 年硕士 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 具体要求,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在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做 好疫情防控与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复试时间和安排
1. 复试时间:3 月 20 日 ~ 4 月 3 日
第一阶段:3 月 20 日-3 月 24 日 (第一志愿复试)
第二阶段:3 月 28 日-4 月 3 日 (调剂复试 )
2. 复试名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初试成绩达线 人数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差额复试的考生名单。
3. 复试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复试要求组织复试,考生 也可根据医学院研究生分院网站中“招生院所”栏内公布的电话、邮 箱,咨询相关事宜。
4. 考生材料验查要求:考生在接到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 后,须准备好以下书面材料。所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予以复试。 须准备好的材料包括以下:
(1) 本人二代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 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 或水平证明等,并按规定参加加试) ;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www.***.cn )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以上证件均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复试前上交培养 单位管理部门或复试小组,原件随时校验。
(5) 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 注册。
二、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考查考生的专业 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 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 确定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主要 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 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 笔试 (满分 35 分)
( 1 ) 专业外语 ( 15 分) 。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 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
( 2 ) 专业综合知识 (20 分) 。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 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 面试(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 55 分,其他专业满 分 65 分)
( 1 )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20 分) 。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 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 2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10 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 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 3 )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 满分 25 分,其他专业 35 分) 。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 还需考查临床病例分析能力。
3.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仅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满分10 分)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需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操作 能力。考核要求参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大纲,考 核内容包括读片 ( X 线片和心电图阅读) 、基本技能操作等。
三、调剂复试
调剂原则:
( 1 )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 2 ) 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条件要求。
( 3 )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 4 )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 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 (含医学学术学位) 的考生不可调剂 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 5 ) 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学术学 位的考生可按要求调剂至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至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
考生可于 3 月 25 日根据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 0.2)+复 试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 (低于 60 分) 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 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向考生公布。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 称、录取类别、学位类型,培养单位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不再修 改。
五、录取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 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学院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汇总、审核拟录取名单信息,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六、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https://www.***.cn/yjsy/info/1055/2553.htm
七、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48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 1 楼 315 室
八、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98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 2 楼 908 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