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及上海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 2023 年全国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身心健康, 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无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要求。
4. 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世界一流高校的优秀本科生也可申请直接攻读基础医学博士学位。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突出;英语水平要求CET6≥425 或 TOEFL≥90 或 IELTS ≥6.0。
注: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以 下 简 称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址:http://yz.***.cn/tm)公示名单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 请无效。
二、招生目录
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目录》。
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皆为学术 学位。其中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 专业相对应的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考, 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专业代码以“1052”开头的专业只接收口腔医学五 年制全日制本科生报考, 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的专业为全日制定向培养, 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 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 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其临床技能培养将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并考 核。
三、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需在 9 月 16 日 ~ 23 日内,登陆医学院网上报名系统( 网址:http://gs.***.cn/Equivalent/EquivalentZheCe.aspx,浏览器必须使用WindowsIE),先注册后选择“推免生报名”(已注册学生可直接登录),认真、仔细填写报名系统内各项内容,上传证件照片 (文件须小于 200K) 后下载打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申请表》(请仔细核对书面版本申请表中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签字盖章等事宜)。
申请者须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目录》中的“申请志愿代码”进行选择填报, 每位申请者可以选择两个志愿 (非平行志愿)。
2. 经审核后, 医学院各培养单位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3. 复试时间: 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4.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参加复试。 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复试办法及要求,复试选拔重点考察学生的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择优录取。
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申请表》 1 份;
(2) 学生证复印件 1 份;
(3 )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4)本科成绩单 1 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5 ) 英语水平证明 1 份;
(6)两封专家推荐信(仅直博生)。
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 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 根据推免生选
拔的综合成绩(即本科推荐阶段成绩和推免复试成绩),结合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 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夏令营 A 、B等学员若预报名志愿不变, 可免复试,仅完成网上报名即可。 )
6. 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含夏令营 A、B等学员) 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 系统”,选报相应的志愿,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7. 各培养单位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正式待录取通知( 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 并在收到后及时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8. 医学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四、其他
1.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拟录取推免生, 不得办理出国手续, 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度硕士生统考,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 如出现以下 情形之一者, 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 ) 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 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 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 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 费。 具 体 收 费 标 准 可 查 询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医 学 院 教 育 收 费 公 示(https://www.***.cn/caiwu/info/1030/2228.htm)。
五、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
致的,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 227 号东 1 楼 315 室
邮编: 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Email:yzb@***.cn;
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5/2553.htm
附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23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