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与学制
|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招考方向) | 拟录计划 | 学制 | ||
| 音乐学系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 20 | 5年 | ||
| 音乐教育系 | 130212T | 音乐教育(钢琴主项) | 60 | 120 | 4年 | |
| 音乐教育(声乐主项) | 60 | |||||
| 艺术管理系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 | 110 | 120 | 4年 | |
| 音乐学(音乐批评) | 10 | |||||
| 作曲系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12 | 21 | 5年 |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 5 |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 | 4 | |||||
| 声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美声) | 35 | 4年 | ||
| 民族声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 | 25 | 4年 | ||
| 民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笛子) | 6 | 66 | 4年 | |
| 音乐表演(笙) | 3 | |||||
| 音乐表演(唢呐) | 3 | |||||
| 音乐表演(二胡) | 15 | |||||
| 音乐表演(板胡) | 3 | |||||
| 音乐表演(民乐大提琴) | 3 | |||||
| 音乐表演(民乐低音提琴) | 3 | |||||
| 音乐表演(琵琶) | 8 | |||||
| 音乐表演(三弦) | 2 | |||||
| 音乐表演(扬琴) | 3 | |||||
| 音乐表演(古筝) | 4 | |||||
| 音乐表演(古琴) | 3 | |||||
| 音乐表演(阮) | 3 | |||||
| 音乐表演(柳琴) | 3 | |||||
| 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 | 3 | |||||
| 音乐表演(管子) | 1 | |||||
| 系别 | 专业(招考方向) | 拟录计划 | |||
| 管弦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16 | 62 | 4年 |
| 音乐表演(中提琴) | 6 | ||||
| 音乐表演(管弦大提琴) | 8 | ||||
| 音乐表演(管弦低音提琴) | 3 | ||||
| 音乐表演(竖琴) | 1 | ||||
| 音乐表演(长笛) | 3 | ||||
| 音乐表演(单簧管) | 3 | ||||
| 音乐表演(双簧管) | 3 | ||||
| 音乐表演(大管) | 3 | ||||
| 音乐表演(小号) | 3 | ||||
| 音乐表演(长号) | 3 | ||||
| 音乐表演(圆号) | 3 | ||||
| 音乐表演(大号) | 1 | ||||
| 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 | 3 | ||||
| 音乐表演(管弦萨克斯管) | 3 | ||||
| 钢琴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钢琴) | 15 | 4年 | |
| 手风琴键盘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12 | 14 | 4年 |
| 音乐表演(双排键电子琴) | 2 | ||||
| 现代音乐系 | 130201 |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 15 | 33 | 4年 |
| 音乐表演(爵士鼓) | 3 | ||||
| 音乐表演(古典吉他) | 3 | ||||
| 音乐表演(电吉他) | 3 | ||||
| 音乐表演(电贝司) | 2 | ||||
| 音乐表演(现代键盘) | 4 | ||||
| 音乐表演(现代萨克斯管) | 3 | ||||
| 戏剧影视系 | 130301 | 表演 | 50 | 65 | 4年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5 | |||
| 舞蹈系 | 130204 | 舞蹈表演 | 70 | 85 | 4年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10 | |||
| 130205 | 舞蹈学 | 5 | |||
注: 1.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为全国统招,不做分省计划。
2.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招考方向)。
二、学历层次
本科。
三、招生条件
1.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可以报考。
2.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省统考政策的相关要求;考生须知晓我校招生简章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1.各专业或招考方向之间不允许兼报,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内容,请访问天津音乐学院官网(https://www.***.cn)“招生信息”栏目下的“本科生”,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www.***.cn/zsxx/bkzs.htm)进行查询。所有考生均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生源地艺术类高考报名。有关高考报名政策及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考生自行向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咨询。
3.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报名日期内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www.***.cn/zsxx/bkzs.htm),查看具体报名和缴费方式。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所有报名程序,逾期不受理。
4.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日9:00-2月5日17:00。报名费30元,考试费30元/门。网.上报名时只缴纳初试费,复试费根据考程另行安排支付。
5.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具体规格详见报名系统内要求):(1)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或生活照)。(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考生报考专业或专业方向,属生源地省级专业统考范围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省统考成绩单。生源地尚未发布省统考成绩的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相关专业省统考的考生,提交生源地高考报名信息单。
6.考生须在报名过程中,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再进行缴费,完成所报专业方向的网上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专业方向。
7.考生未在我校公布的时间内完成校考网上报名及缴纳考试费用,或不按要求报名,或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1.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招考方向,采取线上专业一试的方式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2.除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外,其他所有招考方向初试采取线上考试形式,复试采取考生到校现场考试形式,具体复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3.线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2月8日9:00-2023年2月12日17:00。各专业考试科目线上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线上提交视频操作说明、线上考试考生须知等信息公告,将于报名期间,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4.线上初试考试合格名单、复试具体安排将于2023年3月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5.考生不得缺考所报专业的任何考试科目,否则专业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6.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将不晚于2023年4月30日在我校官网公布。按照教育部要求我 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对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校验,凡校验结果不通过的,其校考 成绩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专业合格后,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我校 文理兼收,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考生高考考试科目组合。高考夕卜语语种不限, 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招考方向志愿, 填扌艮志愿时我校“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 门公布为准。相关问题考生可向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咨询。
报名材料与报名考试费,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
六、考试注意事项
我校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考生在考试中有假唱、假弹、替考等 作弊行为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 虚作假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考生生源地 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 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 关法律处理。
天津音乐学院无外设考点,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 受骗,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均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网上报名、专业校考期间,招生 办公室为考生提供招考信息咨询(推荐使用电子邮箱)o若在我校考试期间,考生发现任何 不符合程序、违反规定的人或事,请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实名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人才选拔与教育的公平。
七、各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1.音乐学理论
(1)初试:
演唱与演奏(民歌、曲艺、戏曲三者任选一种演唱;乐器演奏)。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中传统音乐演唱4分钟、乐器演奏6分钟。
(2)复试:
①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
②论文写作;
③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音乐学基础知识、论文写作,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专业基础科目详见A级要求。
2.作曲、电子音乐
(1)初试:
钢琴演奏(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的练习曲、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三声部及以上赋格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演奏其他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钢琴或其他乐器作品演奏一首(曲目自选),时长不超过5分钟;一首民歌或地方戏曲演唱,时长不超过3分钟。
(2)复试:
①听写:三和弦、七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
②乐理:音及音高、记谱法、简线谱互译、音值组合、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调式变音、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解决等)移调、音乐术语;
③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
④器乐曲创作:按照指定的片段以及要求创作一首小型钢琴作品;
⑤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
备注:歌曲创作、器乐曲创作、和声考试时长各为180分钟。听写考试时长60分钟,乐理考试时长90分钟。
3.指挥
(1)初试:
①背谱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须在指挥前对作品进行简要分析阐述,可以指挥音频或双钢琴);
②乐器演奏:A.主考钢琴的考生:背谱演奏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740程度)、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三声部及以上赋格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B.主考其他乐器的考生(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a.背谱演奏所主修乐器的大型乐曲一首(无伴奏);b.加试钢琴演奏(不低于车尔尼299程度的练习曲、巴赫二声部及以上创意曲或赋格曲一首,背谱演奏);
③民歌或艺术歌曲演唱。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其中指挥视频要求考生面对摄像镜头,录制完整肢体及手势,时长不超过12分钟;乐器演奏(三首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以每首节选主要部分);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3分钟。
(2)复试:
①听写:三和弦、七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
②乐理:音及音高、记谱法、简线谱互译、音值组合、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调式变音、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解决等)移调、音乐术语;
③综合面试:
a.现场排练:先对该作品进行综合音乐分析,再进行指挥排练(指挥两架钢琴);
b.综合提问:指挥相关专业问题;
④和声:指定高声部或低声部旋律配写四声部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半音体系中的离调、离调模进、近关系转调。
备注:听写考试时长60分钟,乐理考试时长90分钟,和声考试时长180分钟。
4.美声
(1)初试:
演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备注:所有曲目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复试:
①演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5.民族声乐
(1)初试:
演唱两首中国声乐作品。(一首是中国传统或改编民歌,另一首中国艺术歌曲、古曲及古诗词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民族风格创作歌曲、戏曲选段均可)
备注:所有曲目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复试:
①演唱两首中国声乐作品,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6.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
(1)初试:
①弓弦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②弹拨乐:演奏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如无练习曲可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片段(快板部分)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③管乐: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一条(五声或七声音阶,各调均可,限时1分钟以内);中等难度以上练习曲一首(连音、吐音)或乐曲困难片段(快速部分)(限时2分钟以内);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
④民族打击乐:十二个自然大调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琶音、分解和弦,自选其中一组,用马林巴演奏(限时1分钟以内);马林巴演奏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限时2分钟以内);排鼓演奏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限时7分钟以内)。
⑤民乐大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相同。
⑥民乐低音提琴:自选一条三升三降及以内的平行大小调(自然大调、旋律小调)两或三个八度音阶与琶音(限时2分钟以内);自选一首高级练习曲或乐队困难片段(限时3分钟以内);自选巴赫(J.S.Bach)或汉斯.福瑞巴(HansFryba)无伴奏组曲中一首舞曲(限时5分钟以内)。
备注:所有曲目按照考试要求顺序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律不带伴奏。
(2)复试:
①弓弦乐、弹拨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限时6分钟以内);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限时4分钟以内),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管乐、民族打击乐:规定曲目(见附录)一首(限时6分钟以内);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限时4分钟以内),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均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3民乐大提琴考试要求与管弦大提琴相同。
④民乐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华彩乐段必奏,限时6分钟以内);自选一首中国作品(限时4分钟以内)。
⑤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乐器自备(考试现场提供定音鼓和马林巴琴),无伴奏。除定音鼓、小军鼓以外,一律要求背谱演奏。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7.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
(1)初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小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一首练习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中的一个乐章。
B.中提琴:演奏三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同调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一首中提琴练习曲;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一个乐章或三首瑞格无伴奏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C.管弦大提琴:演奏四个八度大调或小调音阶和七种琶音一套以及同调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套(单音音阶要求一弓4个、16个,一弓上行一弓下行任选两种,双音音阶一弓1个、2个任选其一),自选中高级练习曲一首,如:《大提琴练习教程》第三册(宋涛编)、《170首大提琴练习曲》第二册(施洛德尔编)以上;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阿拉曼德舞曲、吉格舞曲任选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三个八度音阶(大小调各一条,两种弓法:一弓4个音、一弓8个音),琶音(大小调三和弦、七和弦不少于七条),练习曲一首和无伴奏乐曲一首。
②管乐(背谱演奏,不带伴奏):
A.自选3个升降号以上(含3个)音阶及琶音,用连音、断奏两种方法演奏,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
B.练习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
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能够充分展示出节奏感以及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程度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小鼓教程》、安东尼.塞罗尼《节奏肖像》、米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B.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两槌、四槌均可)
a.十二个大调及关系小调(和声小调)两个八度音阶、琶音与分解和弦(包括大调的主三和弦,属七和弦,小调的主三和弦,减七和弦),自选演奏其中一组。
b.练习曲:自选一首,能够充分展示出基本功和技巧。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德勒克鲁斯《20首为木琴改编的练习曲》、莫里斯.高登博格《现代木琴马林巴颤音琴教程》。
c.自选马林巴乐曲一首。
④竖琴(背谱演奏):自选一个调性演奏四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练习曲须选择波赛、迪兹或鲍科萨的练习曲,乐曲须选择巴赫或亨德尔的作品。
备注:所有曲目按照考试要求顺序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律不带伴奏。
(2)复试:
①弦乐(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作品外,必须有钢琴伴奏,伴奏自备):
A.小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乐段)或二、三乐章,另选技巧性乐曲一首。
B.中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C.管弦大提琴: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奏鸣曲第一、二乐章,另选乐曲一首。
D.管弦低音提琴:自选协奏曲快板乐章和一首乐曲(或协奏曲、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②管乐(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作品外,必须有钢琴伴奏,伴奏自备):自选A、B、C一组演奏(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A.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B.奏鸣曲自选两个乐章;
C.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
A.小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要求同初试,(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B.马林巴:(背谱演奏)自选乐曲一首。要求四槌演奏。
C.定音鼓:(可看谱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2一4只鼓均可。演奏曲目不低于或相当于所列教材:米切尔.彼得《定音鼓中级教程》。
④竖琴(背谱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时期风格的乐曲,其中一首需从所列曲目中选择,罗塞蒂奏鸣曲,圣桑奏鸣曲,海顿主题变奏曲。
⑤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所有招考方向复试演奏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器自备(考试现场提供定音鼓和马林巴琴),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伴奏。对演奏自选曲目时间过长的考生,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奏。管弦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竖琴招考方向专业基础科目详见A级要求;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管弦萨克斯管、管弦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8.钢琴
(1)初试:
第一首:肖邦练习曲一首(OP.10 NO.3、OP.10 NO.6、OP.25 NO.2、OP.25
NO.7除外) ;第二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以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备注:全部曲目要求背谱演奏。所有曲目录制成一个视频,演奏时长不超过12分钟。
录制视频时应保证侧面身体、头部、手部、脚部、钢琴键盘、踏板完整清晰的出现在同一画面中。
(2)复试:
①第一首:任选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曲集的《前奏曲和赋格》;第二首: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6分钟以上,中外曲目不限);
②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全部曲目要求背谱演奏。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专业基础科目详见A级要求。
9.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1)初试:
①手风琴: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740及各类音乐会练习曲程度)、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应具备中高级技术和音乐含量)。
②双排键:巴赫管风琴类型乐曲一首、管弦乐(传统音乐)或电声音乐(流行音乐)一首。备注:全部曲目要求背谱演奏。所有曲目录制成一个视频,演奏时长不超过10钟。
(2)复试:
①手风琴: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创意曲程度以上,传统低音手风琴可演奏斯卡拉蒂奏鸣曲);中大型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②双排键:管弦乐(传统音乐)或电声音乐(流行音乐)一首(不可与初试重复)。
3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全部曲目要求背谱演奏。考试现场提供双排键电子琴。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10.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
(1)初试:
①流行演唱:a.无伴奏清唱流行歌曲一首;b.带伴奏演唱流行歌曲一首。(两首歌曲的演唱不得使用麦克风)
②现代键盘:a.自选一条三升三降及以上平行大小调(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四个八度音阶与琶音;b.演奏技巧性钢琴练习曲一首;c.演奏近现代键盘乐器作品一首。(背谱演奏,使用钢琴或电子键盘演奏,可带伴奏,演奏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现代萨克斯管:a.演奏古典乐曲一首;(背谱演奏,不带伴奏,演奏时长不超过5分钟)b.演奏爵士风格乐曲一首。(背谱演奏,可带伴奏,演奏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④爵士鼓:a.规定练习曲1-教材《ADVANCED FUNKSTUDIES》(作者 RICKLATHAM)第32页,即Solo1,速度依照原曲要求,背谱演奏;规定练习曲2-教材《ADVANCEDFUNKSTUDIES》(作者 RICKLATHAN)第44-45页,即 SoIo 8,速度依照原曲要求,背谱演奏。(以上规定练习曲二选一);b.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演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带伴奏,背谱演奏)
⑤古典吉他:a.任选维拉罗伯斯、巴里奥斯、雷冈蒂创作的练习曲一首;b.自选7分钟以内的乐曲一首,或多乐章作品的一个乐章。
⑥电贝司:演奏风格不同的电贝司独奏作品两首。(不带伴奏)
⑦电吉他:a.自选电吉他独奏曲一首;(风格不限,不可带伴奏,演奏时长不少于3分钟)b.自选指弹原声吉他(木吉他)独奏曲一首。(演奏时长不少于3分钟)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演唱、演奏时长均不超过10分钟。均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
(2)复试:
①流行演唱:现场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流行声乐作品两首,可包括爵士、乡村、布鲁斯、摇滚、音乐剧等多种风格。(伴奏音乐需提供WAV或mp3格式的数字文件,若需弹唱,现场提供电子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②现代键盘:a.演奏爵士风格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作品重复;(背谱演奏,使用钢琴演奏,不可带伴奏)b.即兴演奏:依据现场抽取的旋律、和弦标记乐谱,完成视奏、变奏和整体编配。(风格不限)
③现代萨克斯管:a.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一条。要求:三升三降及以上,分别用连音、吐音两种方式演奏,如有能力可演奏摇摆八分音符后半拍吐音。必须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b.演奏不同于初试的爵士风格乐曲一首;(背谱演奏,可带伴奏,演奏时长不超过5分钟)c.视奏及即兴演奏:依据现场抽取的旋律、和声进行乐谱,完成视奏和即兴演奏。
④爵士鼓:a.自选不同于初试的爵士鼓乐曲一首;(演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可带伴奏,背谱演奏)b.小军鼓视奏;c.爵士鼓视奏及即兴:根据所提示的谱例进行视奏,并在空缺小节中加入即兴演奏成分。
⑤古典吉他:a.自选10分钟以内与初试风格不同的乐曲一首;b.视奏(现场抽取试题)。
⑥电贝司:a.演奏两个八度的同主音自然大、小调音阶;b.依照五度循环圈排列,逆时针顺序演奏大七、属七、小七和弦琶音;(三选一)c.自选不同于初试的电贝司独奏作品一首;(背谱演奏,有无伴奏均可,演奏时长不超过5分钟)d.即兴演奏:在传统布鲁斯十二小节和声进行、流行音乐和声进行、爵士乐II-V-I和声进行三种谱例中现场抽取一条,进行即兴演奏。
⑦电吉他:a.自选不同于初试的电吉他独奏曲一首;(风格不限,可带伴奏,演奏时长不少于3分钟)b.视奏;(现场随机抽取一条旋律视奏题)c.即兴伴奏(和声框架及节奏风格现场随机抽取)。
⑧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均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考试现场提供钢琴、爵士鼓、吉他贝斯音箱、演唱话筒。
需播放伴奏的,现场以U 盘提交(Mp3或WAV格式的数字音频文件),U 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11.音乐教育(钢琴主项)
(1)初试:
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赋格部分)一首,时长不超过6分钟;
②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长不超过5分钟。
备注:均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声乐演唱部分和钢琴演奏部分,考试视频分开录制,须提交至对应科目位置,如提交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
①钢琴演奏:乐曲一首,时长不超过6分钟,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要求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12.音乐教育(声乐主项
(1)初试:
①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国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②钢琴演奏:乐曲一首(体裁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
备注:均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声乐演唱部分和钢琴演奏部分,考试视频分开录制,须提交至对应科目位置,如提交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
①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长不超过6分钟,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专业基础科目。
备注:要求背谱演唱,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专业基础科目详见B级要求。
13.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批评
线上考试: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时长不超过5分钟。
14.表演
(1)初试:
①朗诵(散文,诗歌,寓言等均可),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②声乐(清唱中文歌曲),时长不超过2分钟;
③形体(舞蹈,武术,戏曲身段等肢体相关项目),时长不超过2分钟。
备注:所有考试内容按顺序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不允许化妆,朗诵视频要求有近景和全景,朗诵着装要求上身T恤衫,下身练功裤。同一视频,同一场地,同一时间,镜头可推拉摇移,不得剪辑间断。
(2)复试:
①朗诵:自选散文、诗歌或寓言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②表演:双人小品(考生在现场抽取考题),表演时长不超过3分钟。
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5cm以上(参考)、男生175cm以上(参考),考生矫正视力1.0以上。
1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初试:素描:自画像头像,考试时长120分钟。
备注:素描要求为8开素描纸,使用铅笔或炭铅笔。
(2)复试
①色彩:静物写生(水粉),考试时长180分钟;
②色彩命题创作(水粉或水彩):考生在现场抽取考题,考试时长180分钟;
3面试(设计分析):口述色彩命题创作思路,进行设计分析,时长不超过3分钟。
备注:色彩命题创作要求为8开水粉纸,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坐具等工具-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16.舞蹈表演
(1)初试:
①基本功A.软开度:搬前旁后腿;下腰。B.技巧:男:扫堂+探海+跨腿转(掖腿转),双飞燕,翻腾类技巧(自选);女:四位转、点翻身、中跳(自选)、翻腾类技巧(自选);②舞蹈成品片段(限时2分钟)。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一律全部穿紧身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女生164cm以上、男生174cm以上。
(2)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长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技术技巧组合(1-2分钟);
③即兴舞蹈。
备注:舞蹈成品片段需播放伴奏的,现场以U盘提交(Mp3或WAV格式的数字音频文件),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17.舞蹈编导
(1)初试:
①基本功A.软开度:搬前旁后腿;下腰。B.技巧:男:扫堂+探海+跨腿转(掖腿转),双飞燕,翻腾类技巧(自选);女:四位转、点翻身、中跳(自选)、翻腾类技巧(自选);
②舞蹈成品片段(限时2分钟)。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一律全部穿紧身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2)复试:
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长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技术技巧组合(1-2分钟);
3命题编舞。
备注:舞蹈成品片段需播放伴奏的,现场以U盘提交(Mp3或WAV格式的数字音频文件),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18.舞蹈学
(1)初试:
①基本功A.软开度:搬前旁后腿;下腰。B.技巧:男:扫堂+探海+跨腿转(掖腿转),双飞燕,翻腾类技巧(自选);女:四位转、点翻身、中跳(自选)、翻腾类技巧(自选);
②舞蹈成品片段(限时2分钟)。
备注:所有内容录制成一个视频,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一律全部穿紧身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考生身高原则上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2)复试:
①笔试:舞蹈基础知识;
②笔试:舞蹈作品分析写作;
③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备注:舞蹈成品片段需播放伴奏的,现场以U 盘提交(Mp3或WAV格式的数字音频文件),U盘要求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U盘无法播放或音质问题,考生
须进行无伴奏考试。舞蹈基础知识、舞蹈作品分析写作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
19.专业基础科目
(1)专业基础科目内容及要求:
A级: (适用招考方向为音乐学理论、管弦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竖琴、钢琴)
①听写: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单声部旋律、节奏等;
②乐理:音及音高、记谱法、简线谱互译、音值组合、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调式变音、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解决等)移调、音乐术语。
B级:(适用招考方向为音乐教育(钢琴主项)、音乐教育(声乐主项)、美声、民族声乐、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管弦萨克斯管、管弦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
①听写:音组、音程、和弦、单声部旋律、节奏;
②乐理:音及音高、记谱法、简线谱互译、音值组合、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调式变音、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解决等)移调、音乐术语。
备注:乐理考试时长90分钟,听写考试时长60分钟。
(2)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划定原则:
A级与B级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不计入专业校考成绩,分别划定科目合格线。原则上乐理听写单科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如考生乐理、听写单科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目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八、录取
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
1.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照750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最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及录取原则: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100分满分)计算公式为:校考专业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100分满分)计算公式为:校考专业成绩=线上考试成绩。
音乐教育(钢琴主项)、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100分满分)计算公式为:校考专业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综合成绩(100分满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750x100x70%+校考专业成绩x30%。
除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学(音乐批评)、音乐教育(钢琴主项)、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外其他各招考方向,在高考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100分满分)计算公式为:校考专业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2.凡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考生,须确认已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相对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以免影响录取。
3.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1.新生入学后须进行由天津音乐学院组织的体检,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有关规定办理。
2.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其他事项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经物价部门批准,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执行每生15000元/学年。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其他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每生1000元/学年。
3.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4.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5.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22-24160044
2.监督电话:022-24310376
3.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4.邮编: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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