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招生对象与志愿填报
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 考试报名的考生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 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 可报名参加我校高职单招。
2.志愿填报: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
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 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进行网上 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代码:6288。
第九条 考试办法
高职单招考试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 监督下,由我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满分400分。
(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 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知识成绩,转换办 法如下:A:95分、B:85分、C:70分、D:50分,其它等级 计0分。
2、 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 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 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2)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 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二)中职毕业生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 测试方式: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测试内容:文化知识测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测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2、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 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 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技能评价(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采用分组实操测试。
(2) 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 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 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1) 测试方式:实行闭卷笔试,两科试卷同场考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测试内容:文化知识测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 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测试科目包括语文 (100分)、数学(100分)。
2、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 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 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采用分组面试。
(2)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 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四)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素质测试和 职业适应性评价。
1、职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50分钟闭卷笔试。
(2) 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职业潜 能、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2、职业适应性评价(满分100分)
(1) 测试方式:随应届高中毕业生一起编组面试。
(2)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创新思维 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第十条 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办法
请考生于3月25日—27日9时至18时,将身份证、职业 资格等级证书或者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 件(查验原件)交予学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证书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者予以赋分。未提交复印件(原件)者不予赋 分。具体评分规则为:
职业技能评价赋分办法: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 证书,折算80分;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 算95分;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 算10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取其中折分最高 的。
2、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并获奖的考生:参加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 (省级三等奖)以上计100分;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 计9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计90分;县级三等奖 计85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大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 的。
3、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者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 须与所填报专业类别相关,否则不予折分赋分。
第十一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 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 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3、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 相关,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3月27日前,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 载)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将考生资料报送我校 审核、公示;3月29日,由我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复核通 过的考生可以免试进入我校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考试安排
1、 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须 于4月5日9时至4月7日18时,登录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信息网(网址https://xyzb.***.cn)打印准考证 (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2、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3、 考试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信阳 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三条 录取成绩
1、 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 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
2、 普通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 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评价成绩。
3、 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素质测 试成绩+职业适应性评价成绩。
4、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素质测试成绩+职业 适应性评价成绩)×2。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 录取控制线
我院2023年单招将分生源类别进行录取,各专业按照报 考情况分类别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退役士兵单 列计划将单独划线录取。
2、 录取办法
对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 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 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技能)评价测试成绩、职业素质 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3、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 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调 整招生计划。
5、 退役士兵考生、高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实行招生计划 单列录取。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录取专业查询
考生成绩、录取专业将通过信阳职业技术院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xyzb.***.cn)发布。发布期间,考 生可通过登录成绩查询系统、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对成 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申请成绩复议,单招 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批准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 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 申请复议,单招工作监督小组将按规定进行审核。待公示结 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相关事项
考生已被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 学正式录取,不再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 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 统一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高 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被我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一 学期内不得申请转学。
第六章 学生待遇
第十七条 毕业文凭: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 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 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 要求的,由学校颁发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 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对优秀学生颁发各 种奖学金,对贫困生提供各种救助和勤工俭学,并可按照国 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助学金:最高为4000元/生·年;
4.学校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生·年;
5.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 高金额为12000元/生·年;
6.勤工俭学:我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 学岗位200个左右,月收入约400元,每学期约1600元。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 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省级 双高校部分专业学费上浮(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 术,学费5280元/年;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学 费4070元/年)。
住宿费暂定75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 政策执行。
第八章 声明
第二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代为招 生,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我校章程规定外的任何宣传与承 诺。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二十四大街48号(邮 编:464000)
微 信 号:xyzyzsb123
招办电话:0376-6280808 6281818 6282828 6280183
6281212 6281779 6280790
监督电话:0376-6280221
传 真:0376-628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