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班)(法学类文理兼收四年)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实践技能,充分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人才。本专业学生为上海市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对象,特別设立法律卓越人才班,进行小班教学,包含大量外教课程,与英国南
法学(海商法)(法学类文理兼收四年)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实践技能,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本专业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杜兰大学、日本冈山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名校签有合作协议,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多个出国游学/留学项目,并享受国外高校的学费优惠
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招
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
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
法学(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为2013年。原专业方向为“国际金融法”,2010年设立,2013年纳入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方向调整为“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主要专业课程:(一)通识教育模块: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政治学通论、社会学通论;(二)法学模块:法理学、普通法学、宪法学、行政法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
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开设学校:华东政法大学专业名称:法学开设校区: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后门对面);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一、教学目标:通过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主要法律基础知识。学分要求:50学分二、修读要求:上海松江大学园区、西南片与东北片高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学
一、培养方式(1)学制为三年。(2)授课地点:学校统筹安排。二、招生人数:202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拟招生67人左右,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三、招生对象:(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