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3)、学业优胜奖:按学生人数15%进行奖励。助困措施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狮山镇仙溪湖(北院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
办学属性及层次:属省市共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校本部)邮政编码:528000南海区大沥镇仙溪湖(北院校区)邮政编码:528231禅城区河滨路5号(河滨校区)邮政编码:528000禅城区同济西路5号(同济校区),邮政编码:528000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招生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