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予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2、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

4、哪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国防生招生有关政策 1、哪些学校承担国防生培养任务? 答:目前承担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任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117所(具体名单见下表),均为国家部委直属高校或者学科优势明显的省属高校,以理工类、综合类院校为主,其中国家“211工程”院校69所。 2、国防生报考对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①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军队分配

军校招收地方应届高中生有关政策 1、军队院校何时接受报名? 答:军队院校报名时间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2、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

1、哪些学校承担国防生培养任务? 答:目前承担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培养国防生任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117所(具体名单见下表),均为国家部委直属高校或者学科优势明显的省属高校,以理工类、综合类院校为主,其中国家“211工程”院校69所。

7、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7、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

5、考生被录取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入学报到时,学生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协议书递交军队驻校选培办,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协议书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请军队上级单位政治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8、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8、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答: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予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