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测试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加高考后按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
2、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

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南大学武装部2011年11月17日附:中南大学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综合评分办法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南大学武装部2011年11月17日附:中南大学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综合评分办法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南大学武装部2011年11月17日附:中南大学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成绩综合评分办法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南大学

3.资格审查:中南大学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3年12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有参加测试的资格。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测试资格。

5.评分办法:测试成绩满分为60分,近三年(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参赛所取得的成绩按中南大学射击比赛成绩评分办法进行计分,终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以上成绩均指气步枪、气手枪比赛成绩)。

3.测试项目:男子10米气步(手)枪60发;女子10米气步(手)枪40发。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1月5日;地点:中南大学射击馆;现场确认时将召开考生和家长会。

录取办法 参加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学生经专项、素质测试后,我校结合近三年比赛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再根据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考生的运动水平拟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于2010年3月15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由中南大学人民武装部与考生签订《中南大学2010年射击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协议》(在规定时间未签定预录协议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

录取办法1.参加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经专项测试后,中南大学结合近三年比赛成绩进行综合评分,再根据2014年中南大学射击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拟定专业测试合格名单。2014年3月25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具有参加文化考试资格。2.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合格者,中南大学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按照教育部和生源

录取原则1.专业测试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录取。2.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

录取原则 1.专业测试合格者,参加高考后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区)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录取。 2.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

录取原则::1、经测试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加高考后按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2、该政策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