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地招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财经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8,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学校设有北校区、南校区及相思湖校区(在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属全日制公立普通本科院校,以本科教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要求第十一条无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公共关系学、文秘教育、文秘、旅游管理等专业建议身高为:男168cm以上,女156cm以上。第十三条为适应宽口径就业的要求,部分本科专业在广西实行大类招生,即学生按“类”填报志愿,学校按“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前一年半到两年学习公共课和相

1.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北校区)广西南宁市槎路290号(南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尾(相思湖校区)

第五章附则1.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北校区)广西南宁市槎路290号(南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尾(相思湖校区) 2.联系方法邮政编码:530003 联系电话:0771-、 传 真:0771-网 址:http://www.电子邮箱:gxcyzsb@

2.联系方法邮政编码:530003 联系电话:0771-、 传 真:0771-网 址:http://www.电子邮箱:gxcyzsb@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日常职能划归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监察组为非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期间的纪律监察工作。

考试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一)专业考试:1.广西考生以区内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2.外省考生在获得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设置在相应省考点的专业考试。(1)考试科目:素描(150分、时间3小时),色彩(150分、时间3小时))。(2)考试工具:铅笔、碳笔、颜料等由考生自备,用8开纸(统一发放)。(3)考试安排:省份专

(3)考试安排:省份专业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点湖南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2010年2月22-23日2010年2月24日长沙师范专科学校福建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2010年2月26-27日2010年2月28日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江西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2010年3月10-11日2010年3月12日江西南昌大学广西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以广西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再组织校考

招生地区面向广西、湖南、江西招生。

招生地区面向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地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