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3.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我校执行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5.鉴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如下要求:(1)护理专业: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请女生身高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低于1.65米的考生慎报此专业;(2)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
2.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的投档比例为准)。
3.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学校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特殊性,凡是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为确保学校2021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学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川价费【2004】118号、川教【2007】19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国控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六个专业)为5000元/人/学年,其他非国控专业为41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用:依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范围收取。不同校区不同条件的住宿楼栋收费标准略有差异。
中医骨伤专业培养方向:该专业培养运用中、西医骨伤等方法,从事诊治骨科疾病的专科人才。毕业后面向各级综合性医院和骨科医院工作。主要开设课程:中医基础理论、西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学科(内、外科学及针灸推拿学)、西医临床学科(内、外科学)、专业课程(中医正骨学、筋伤内伤学、中医骨病学、骨科手术学)等26门课程。培养方向:该专业培养运用中、西医骨伤等方法,从事诊治骨科疾病的专科人才。毕业后面向各级综
中药专业培养方向:该专业培养从事中药生产、调剂、质检、经营等专业人才。毕业就业面向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中药调剂、制剂、饮片加工、市场营销、质检、管理等工作。主要开设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解剖生理学、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化学、中药制剂分析、制药化工过程与设备、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药剂学、市场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培养方向:培养适应社会健康卫生需求的,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及其应用的能力,熟悉医药卫生知识,掌握卫生事业管理的基本特点和运作规律、熟悉相关法律,能在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各种管理工作的专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就业方向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疾病预防等机构。主要开设课程:临床医学概论、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药事管
中草药栽培技术专业培养方向:培养具有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中药材的引种驯化、规范化种植品质评价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实用型人才,毕业后能从事中药资源调查、中药材引种驯化及鉴定、中药材开发利用保护和规范化生产及中药材生产加工、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主要开设课程:中医学基础、中药学、药用植物学、药用植物分类学、中药资源学、土壤肥料学、植物生态学、植物生理学、中药材病虫害防治技术、药用植物资源评价
第八条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对我校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等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1.学校招生网:scctcmzs.(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网)邮箱地址:zsb@2.招生热线:0816-(传真)
第五条录取规则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2、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4、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
第七条录取规则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3.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4.我校执行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
第七条录取规则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3.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4.我校执行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
第七条录取规则1.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3.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4.我校执行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