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奖学金上浮2000元
2.优先保证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本科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2万元);
4.申报我校各类研究生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
5.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6.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符合我校“专项计划”的优秀推荐免试生,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件《长安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接收优秀本科推免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4.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境外获得硕士学位

三、资格复审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材料准备不齐全者及体检不合者不予参加复试。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长安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教育部学位与

三、资格审查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政审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表);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具体认证办法:(网址http://cqv./cn/);③非学历教育硕士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职考生还需携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考生根据研招办初审后的提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资格初审后方可打印《长安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中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中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考生根据研招办初审后的提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资格初审后方可打印《长安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中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中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研招办根据考生提交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考生根据有关提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打印《长安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填写有误的考生根据研招办初审后的提示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资格初审后方可打印《长安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3、资格初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