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各省级招办应向我校投放符合我校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考生档案,我校将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
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
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
3、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择优录取10名考生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二)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1、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
2、高考总分(含附加分)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第五条录取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各省级招办应向我校投放符合我校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考生档案,我校将按照以下原则录取:(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
第四条选拔程序(一)报名办法1、请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cn)按指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2、按照要求提供下列书面资料一并寄予我校:(1)《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由网上报名系统上生成打印),并贴上一寸彩照(加盖公章);(2)提交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
(三)体育专项测试1、我校体育专测试安排暂定为2010年3月初,报到地点为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系办公室(南校区),具体测试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等所需材料原件,办理报到手续。
(二)资格审核1、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资格名单。2、考生测试资格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测试资格获得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确认1、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政治思想表现、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名单。2、由我校确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需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
第一条招生范围招收在田径、游泳、排球、击剑、篮球等五个运动项目具有一定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
第二条招生计划总计划不超过50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参加高考且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专项考试不得低于85分。排球考试内容、方法、评分标准及达标标准排球考试内容、方法、评分标准及达标标准
(一)报名办法1、请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cn)按指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2、按照要求提供下列书面资料一并寄予我校:(1)《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由网上报名系统上生成打印),并贴上一寸彩照(加盖公章);(2)提交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
第五条录取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需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各省级招办应向我校投放符合我校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考生档案,我校将按照以下原则录取:(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