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咨询电话:020-教育学院体育教育系电话:020-监督电话:020-如果您没有安装PDF阅读器,则无法浏览到以下附件。推荐安装AdobeReader以后再浏览此页面。下载:附件一:中山大学2012年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评标准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三条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第三条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一)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择优录取10名考生并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学习。
第三条申请条件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