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
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一)美术类专业成绩:考生必须通过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的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本科)专业共招生30人,其中:书法学(师范)专业15人;书法学专业15人。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书法类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书法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1、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科目①楷书(含魏碑)100分2月27日8:00--9:00②行书或草书100分2月27日9:10--9:50③隶书或篆书100分2月27日10:00―11:00④创作卷100分2月27日11:10―11:40(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总分400分。注意事项:参加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1、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科目①楷书(含魏碑)100分2月14日8:00--9:00②行书或草书100分2月14日9:10--9:50③隶书或篆书100分2月14日10:00―11:00④创作卷100分2月14日11:10―11:40(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总分400分。注意事项:参加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用具。
(二)美术学(书法)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二)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1、辽宁、山东两省考生必须参加鞍山师范学院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使用校考专业成绩。2、河南、湖南两省考生必须通过本省书法专业统考,我校录取时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