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1年3月14日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1:4发放。
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终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监督机制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1年3月14日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1:4发放。
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终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监督机制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4)初试报名费100元。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报名办法

2、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无色盲,无发音器官疾病;

1、初试 初试内容(100分): 初试内容(100分): (1)特长介绍(时长1.5分钟),40分; (2)朗诵(自备稿件,时长2分钟以内),60分。

2、现场报到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于2014年2月26日到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八号楼)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提供: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于2014年2月26日到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八号楼)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报名表;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专业考试 专业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5)模拟主持:按要求主持一段相对完整的节目(60分)。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5年4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成绩。 录取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联考),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我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确定专业合格资格,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

(3)指定稿件播报(1.5分钟以内),100分。 复试考试时间2月28日至3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4年3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1:4发放。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3)情境主持或话题评述(3分钟以内),50分。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1年3月14日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1:4发放。录取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