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号:10435(考生填报志愿使用的学校、专业代号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制的《报考指南》为准)。
第六条 学校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招生计划范围:全国29个省(市、区)(详见学校招生计划表)。
第九条 招生类别及批次:艺术类本科一批;普通本科二批和专科一批;校企合作办学(理)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二批。招生批次各省有不同安排(详见考生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制的《报考指南》)。
第十条 办学条件:
青岛农业大学是一所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前身莱阳农学院,1951年始建于莱阳市,2002年迁址青岛市,并于2007年更改现校名。
学校总占地3423亩,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校内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84.4万册,国内外期刊10727种,电子图书18982GB。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0人,副高级职称429人,博士306人,硕士808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5人,山东省“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博士生导师22人。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
学校现举办64个本科专业,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拥有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8个研究所。设有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人才培养与研发中心、中国鸵鸟疫病防制中心、青岛市农机化高级人才培训基地等研发培训机构和康奈尔大学BTI―青岛农业大学无脊椎动物细胞培养和细胞工程中心、国际合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韩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中英食品研究所等中外合作研究机构。目前已与美、德、加、英、日、韩等17个国家的58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双方互派访问学者和交流学生,开展合作研究。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按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十条办学条件:青岛农业大学是一所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其前身莱阳农学院,1951年始建于莱阳市,2002年迁址青岛市,并于2007年更改现校名。学校总占地3423亩,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校内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84.4万册,国内外期刊10727种,电子图书18982GB。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1.为在校学生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等。此外,农科类专业学生还可享受专业奖学金。2.设立新生奖学金,在山东省文史和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录取,成绩超过本科一批线50分的考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可获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第五条学校代码:10435。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十条 美术类专业:1.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对广告学专业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对艺术设计(大类)专业分文理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在山西、江西、湖南、黑龙江各省投档考生中,学校分别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