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3、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网址:www..cn电子邮件:zsb@.cn招生咨询电话:0535—邮政编码:264005监督电话(纪委):0535-“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http://g
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山东工商学院2、校址: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3、办学性质:公办4、院校性质:中央和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5、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6、学校招生代码:116887、学校简介: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