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二、日语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我院不开设日语课程)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复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一。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非音乐类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视唱练耳(含听写、视唱两部分)与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需背谱演奏)。

(二)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主科考试科目详见前列表。3、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非音乐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钢琴(或其他器乐)。

(二)、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主科考试科目详见前列表。3、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钢琴(或其他器乐)。

七、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专业科目与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

(四)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二、日语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我校不开设日语课程)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复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一。3.加试科目:同等学力报考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非音乐类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视唱练耳(含听写、视唱两部分)与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需背谱演奏);舞蹈编导专业需加试舞蹈编导基础理论与中国民族民间舞技能测试。

(二)、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主科考试科目详见前列表。3.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钢琴(或其他器乐)。

二、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人数、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见附件

二、招生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招生名额与考试科目注:和声、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等专业基础课程,其考试内容按不同专业方向的难易程度分级确定考试标准。

二、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人数、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见附件

(二)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外语(英、日、俄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主科考试科目详见前列表。3.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非音乐专业考生需加试视唱练耳(含笔试)、钢琴(或其他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