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1.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对象和条件相同。2.招生名额有限,录满为止,优先录取上一年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接近分数线者。3.在以往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没有作弊行为。
三、报名及录取1.报名时间:7月5—30日2.报名程序:(1)索取报名表及合同书:网上下载A4纸打印,或直接到研招办领取。(2)交验报名表、合同书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在职人员的报名表须有单位人事相关部门同意推荐之意见,合同书须单位盖章。(4)往届考生须交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3.录取:合同书经研究生处签字盖章后,返还一份给申请者,申请者按合同要求交纳学费后,研究生处发给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1、申请学位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处将按照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3、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
六、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程序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资格审查表》中)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学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及《信阳师范学院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办理。2、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
3、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近三年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5)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环节,评审合格后上会答辩。通过答辩人员,由
2、对终完成进修班学习任务,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处终审查的材料如下:(1)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3)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的考试合格证(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课的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4)硕士学位申请书。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安排学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员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外审等评审环节,合格后,参加由培养学院统一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答辩后,由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予硕士学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资格审查、确认与录取1、报名人员须向研究生处或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研究生处审查和确认的合格人员,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确认与录取1、报名人员须向研究生处或相关专业硕士点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等材料。2、经研究生处审查和确认的合格人员,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确认与录取1、报名人员须向研究生处或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研究生处审查和确认的合格人员,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资格审查、确认与录取1、报名人员须向研究生处或相关培养学院提交的材料:(1)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研究生处审查和确认的合格人员,由研究生处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