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
B、艺术类录取方案: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C、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三)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院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招办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录取规则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考试院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调档:(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2、专业调配及录取:基本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尊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4)录取规则: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达到BC,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B、艺术、体育类录取方案:美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

(3)对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徐州工程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4)录取规则: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B、艺术类录取方案: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

4、录取规则:(1)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2)艺术(美术)类录取方案: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

(4)录取规则:A、普通专业录取方案:在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院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严格按文化总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0分。B、艺术类录取方案:对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