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为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外)、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以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学校告知允许填报的上述专业为准)。
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长春工程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者(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者),经“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长春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等网站公示,未获得合格证(含校考、省统考)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按照教育部
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号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⑵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
专业测试报到时间:2011年3月12日14:00-16:00(包括适应场地)测试时间:2011年3月13日09:00-11:30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测试内容:摸高、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含技术评定)、1分钟投篮(含技术评定)、教学比赛(含技术评定)四项
3、报名材料邮寄要求:考生报名材料须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长春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必须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学生录取与否,报名材料不退。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1年3月4日(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招生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招生省份、层次1、省份:2011年面向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层次:被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业标准,将获得长春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号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⑵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
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计划纳入长春工程学院2011年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1、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传真:0431-体育教学部电话:0431-举报电话:0431-
招生专业201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为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除外)、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以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学校告知允许填报的上述专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