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
联系人:丁孝鹏
监督电话:0758-6179019
传真:0758-6179229
电子邮箱:42797667@***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陈兆才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陈兆才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院校名称: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潘伟华监督电话:0758-传真电话:0758-电子邮箱:zqyzb@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联系人:谭老师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zqxyzsb@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联系人:程老师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zqxyzsb@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丁孝鹏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院长办公室联系人:丁孝鹏监督电话:0758-传真:0758-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