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作品两幅(原作);
(2)提供作品创意简介一份(文字);
(3)提供绘画过程的录像光盘(10-15分钟)。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第二十七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5、美术 (1)提供作品两幅(原作); (2)提供作品创意简介一份(文字); (3)提供绘画过程的录像光盘(10-15分钟)。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5、美术(1)提供作品两幅(原作);(2)提供作品创意简介一份(文字);(3)提供绘画过程的录像光盘(10-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