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第十八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参加。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课与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4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2年4月20日-21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测试费100元,于4月22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或文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第二条已参加2012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籍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6.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说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条款不累积加分,按高分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应历届中职生在中职阶段,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本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