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我校2012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cn)查询。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招生网址:http://www.goto..cn;学院网址:http://www.mech..cn政策咨询邮箱:zsb@mail..cn;专业咨询邮箱:yszs@mail..cn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工业设计专业咨询,010-;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校审验合格后,考生在身份确认现场领取《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要求1.凡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3.考生须持《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报名条件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2.根据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2012年1月15日第一次考试和2012年2月12日第二次考试。湖南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1月17日考试。江苏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12日考试。山东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13日考试。黑龙江考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2年2月21日考试。辽宁考点:考试地点详见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层次学制科类招生地区录取批次工业设计(艺术类)本科四年文理兼收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内蒙古、四川、重庆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比例确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可填报志
授予学位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