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
第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七条录取原则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按照北京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3、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第八条录取优先原则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北京市教委及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
第五条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2年高考报名。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三条招生专业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执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文秘)、社会工作、书记官、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视觉设计)等。
第六条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