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莫强
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传真:0769-23306108
电子邮箱:dgzyzsb@***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在2010年被东莞市长安职业高级中学、东莞理工学校、惠州工业科技学校、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省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2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
第三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69-传真号码:0769-电子邮箱:dgzyzsb@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xx..cn/
第三十一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莫强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dgzyzsb@
第三十四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十九条考核办法1.考核主要由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由我院采取笔试在相关中职学校开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在相关中职学校开展。2.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复核,可免予参加考核,就读相关专业。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学制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学制(年)招生计划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东莞市长安职业高级中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制造技术)2东莞理工学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加工技术)2惠州工业科技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2东莞市厚街专业技术学校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2合计380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
第三十五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我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2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