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3800元/年;英语、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与计算科学、光源与照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
6.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凯思特”助学奖1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办学属性及层次:属省市共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2年3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1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以考生的文化分及术科分按4:6的比例计算总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本科层次录取批次:第二批A线;专科层次录取批次:第三批A线。
第十五条本科层次录取批次:1.广东省内本科层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具体专业名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的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本科,其他各类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2.学校本科层次各类专业在广东省外的录取批次按各省规定的普通本科院校相应类别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3.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次。
第十五条本科层次录取批次:第二批A线;专科层次录取批次:第三批A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