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以考生的文化分及术科分按4:6的比例计算总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jiaowu/jwcjwc/zsb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联系人:郑小宁监督电话:0757-传真:0757-电子邮箱:jjc@.cn
1.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3800元/年;英语、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与计算科学、光源与照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2年3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1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6.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凯思特”助学奖1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
6.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凯思特”助学奖1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
6.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凯思特”助学奖1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