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2专科毕业证书3户口迁移证需要迁移户口新生提供4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5小一寸免冠证件照8张二注意事项1学校不鼓励推迟报到确有特殊原因要求推迟报到者须提前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允许推迟报到申请推迟报到时间长不超过一个星期由此耽误的课程须补修到期仍未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并办理注销录取2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集体户后户口性质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入学前属于农业户口的学生毕业迁回原籍后户口性质能否恢复农业户口由原籍公安机关决定在校期间非特殊原因如结业退学被开除判处徒刑送劳动教养等不能迁出户口3学生学习用品自备相关服装费用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按培养院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