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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其他

2012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其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18 11:57:29 提问时间:2018-05-0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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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1楼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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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湖北民族学院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楼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程序

    3楼

    二、报名程序1.报名时间:9月10日至11月10日。2.报名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3.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A.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B.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的相关表格;C.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D.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及对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4.入学考试: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本简章由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4楼

    2.本简章由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517地址: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联系部门:湖北民族学院研招办电话:(0718)8437422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public..cn/xxxy/yjsc/article/index.php招生学院专业及其代码研究方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1法学院民族学(030401)01民族学理论与方法谭志满冉红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03文化产业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0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条件

    5楼

    一、申请人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人学士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及学位申请程序

    6楼

    三、培养及学位申请程序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通过入学考试者由我校组织课程学习,学习方式为随在校研究生听课或统一集中授课;第二阶段为学位申请阶段,学位申请阶段包括学位论文撰写、答辩及学位申请。2.申请人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每年教育部文件执行),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考试

    7楼

    4.入学考试: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申请人还须参加我校的专业入学资格考试和外国语入学资格考试(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中专学校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8楼

    3.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A.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B.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的相关表格;C.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D.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其在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及对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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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及学位申请费用

    9楼

    四、培养及学位申请费用1.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费用按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费用10000元,申请人入学时一次性缴清。第二阶段的学位申请费用8000元,在申请人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申请转入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时一次性缴清。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同意,并办理退学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参加外国语水平及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考试费用,学位论文制作和答辩等费用,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费用等由申请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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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民族学院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其他

    10楼

    五、其他1.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程,遵守学校教学秩序。2.本简章由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517地址: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联系部门:湖北民族学院研招办电话:(0718)8437422湖北民族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public..cn/xxxy/yjsc/article/index.php招生学院专业及其代码研究方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1法学院民族学(030401)01民族学理论与方法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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