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招生计划“扬帆计划”、“启航计划”的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按省招委文件规定执行,文理兼收。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二十九条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报考专业。A类: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按其报考专业予以录取。类:经学校专家组认定为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将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的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此类考生资格需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招生对象与条件有志报考我校,且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优秀,经本人申请或所在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专业和特色专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试点。

招生计划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计划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将不超过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拟定200名。

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学科专业和特色学科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